近日,审计分局对经开区安置局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发现物业公司存在挤占工程建设成本、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对集体土地进行商业开发获取非利等违规违纪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审计建议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安置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有效监管,得到了经开区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依法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安置小区物业公司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同时民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对小区物业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二是确保经费来源,规范运行。加大力度宣传《物管法》,增强居民缴费意识。将安置小区门面租金等收入上缴非税,小区居民上缴物业费的差额部份纳入财政预算统一安排,确保物业管理经费来源,杜绝物业公司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防止挤占、挪用物业经费,无限期增加建设成本。
三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安置小区物业公司所管理、经营的财产处置应按相关法律挂牌拍卖,按评估价登记入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