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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为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超标现象支招
编稿时间: 2011-10-17 12:00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近年来,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各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超支现象严重,有些单位为了规避账面体现业务招待费超支问题,而以会议费、专项办公费或其它名义列支招待费,使业务招待费明降暗升。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物价水平的提高,社会往来的增多等因素客观上推动业务招待费用的增长。二是一些单位经费管理意识不强,接待讲排场、求面子,不怕好、不怕贵,至使业务招待费用居高不下。三是招待费财务管理法规相对滞后。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标准执行的是财政部(财预字〔1998159号)《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的标准,难以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需要,但目前又无新的法规出台。

  为控制业务招待费开支,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合理控制业务招待费开支势在必行。为此,该局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由财政、审计、纪检部门,根据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本着既节约又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为各行政事业单位核定年度业务招待费控制额度,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控制额度全覆盖,从源头上防止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到二、三级下属单位报销业务招待费。

  二、将业务招待费控制额度,作为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绩效考核的指标,在实际执行中不得突破。凡超过标准开支的,扣减下年控制额度指标,增强刚性约束。

  三、财政、审计、纪检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业招待费的监督,且将检查结果逐步公开。严禁以其它名义变通列支或到下属单位报销业务招待费等情况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市局综合计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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