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增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抗风险能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时要缴数额巨大的项目资本金,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但由于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项目资本金管理容易发生违规行为。日前,市审计局在对某局实施审计调查时发现,该局未将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纳入单位财务核算,金额高达7570万元,同时存在挪用项目资本金利息、多头开设银行账户等问题。究其原因:
一是资本金制度执行不到位。近年来,国家实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宏观政策,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快速递增的资金需求使企业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面临严峻的压力,同时也给资本金制度的执行带来巨大的阻力,相当数量的项目资本金难以落实到位,一些“变通”做法甚至背离了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初衷。
二是项目资本金管理主体单一。巨额的项目资本金使房地产管理部门成为各商业银行竞相争夺的优质客户,同时各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高低不一,也给资本金孳息的核算监管造成漏洞。若无其他部门参与多方监管,容易使房地产管理部门产生违规行为。
三是项目资本金制度实施的配套措施不严格。项目资本金缴存比例的确定、银行账户的开设、解控退回条件的审核等配套措施尚不严格,容易造成资本金管理部门权力寻租。
四是对项目资本金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对项目资本金实施监督的主体不明确,责任未落实,有关部门检查监督时紧时松、随意性较大,不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资本金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甚至导致逃避监督的现象发生。
基于此,审计建议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管理。(市局投资一科 方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