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市审计局在对土地收储成本真实性审计过程中,紧紧盯住土地收储成本的猫腻,连续发现了二起虚列土地收储成本,骗取财政资金的案件线索,涉案金额达626.67万元。
案件线索一:2008年,该局在对某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延伸审计调查发现某饲料公司在××村征用工业用地一宗,面积101亩,协议应交土地出让收入734.77万元。该公司报经国土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用相关发票支付土地青苗补偿费、安置费、设施费,征地费等名义抵扣了应上交的土地出让收入462.15万元。经对抵扣发票的仔细审查,发现由××村以“土地征用费”名义开具数额为346万元的5张“湖南省收费基金收款收据”为复印件,收据全部连号,但收据开具时间不相同且跨距时间较长。获取上述疑点后,审计人员立即前往××村进行调查,核实该村财务账上没有此5笔土地征用费收入记录,索取并查阅收费基金收款收据存根,又发现付款人报销联有日期,存根联无日期,在报经国土和财政部门查验过关后,将付款人报销联收回作废。取得证据后,审计人员又马不停蹄来到饲料公司追查事情的原委,经查阅该公司相关账目,未发现有此宗土地成本支付记录。这时该公司总经理提出了由他个人以现金支付了部分村民的拆迁和土地平整款的说法,审计人员为了证实其真实性,多次深入征地现场察看,调查走访被拆迁村民,证明总经理说法不成立。经反复较量,该公司总经理不得不低头承认弄虚作假的事实。
案件线索二:2011年,该局在某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情况审计中,发现某社区原有一宗行政划拨土地,面积8.93亩,因招商引资的需要,该区国土部门收储并挂牌出让给了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作为商业用地,该公司应缴土地出让收入400多万元,其中336万元以土地安置费、青苗、树木、房屋拆迁费等名义直接付给了某社区居委会。审计人员深入社区居委会审查了全部支付票据,发现有一张市自来水公司网管安装部出具的自来水安装费用9万元的票据,经调查核实市自来水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没有设立“网管安装部”,该安装事由不成立;另外该村民居委会三组、四组出具领条领取房屋拆迁费179.26万元,青苗、树木设施费92.41万元,均由现任社区居委会书记许×批复同意列支,经查,许×当时只是该村会计,无财务审批权。通过对当地居民调查走访,证实以上支付拆迁补偿费事由和数据均虚假不实。
上述二案线索,均已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市局农业科
彭乐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