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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门预算审计的思考
编稿时间: 2013-12-02 03:15 来源: 市审计局 
 

 

一、部门预算的含义

“部门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它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的特定含义是指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拔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也有少数的二级预算会计单位)。根据部门预算改革中有关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试行单位范围的说明,部门预算所指“部门”应包括三类:一是开支行政管理费的部门,包括人大、政协、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社团机关;二是检察院和法院;三是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实行部门预算,需要将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部门所属单位收支全部纳入预算。部门预算收支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也包括事业单位预算;既包括一般收支预算,也包括政府基金收支预算;既包括基本支出预算,也包括项目支出预算;既包括财政部门直接安排预算,也包括有预算分配权部门安排的预算,还包括预算外资金安排的预算。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管理的基本制度形式,也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

二、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

部门预算是加强单位宏观调控能力、改善资金使用状况的有效手段,也是涉及单位管理的各个方面、集预测与决策一体的综合性工作。

部门预算的收入预算编制方法采用收入预算法。通过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重点税源调查,建立收入动态数据库和国民经济综合指标库,对经济、财源进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选取财政收入相关指标,建立标准收入预算模型,根据可预见的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等因素,确定修正系数,编制标准收入预算。

部门预算的支出预算编制方法采用零基预算法。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定员人数核定;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按照部门性质、职责、工作量差别等划分若干档次,制定中长期项目安排计划,结合财力状况,在预算中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在此基础上,编制具有综合财政预算特点的部门预算。

三、部门预算存在的问题

部门预算虽然已经过多年的发展,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没有标准定额,计划弹性大。

完整、科学的支出定额体系是衡量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的标准,也是编制的预算能够顺利执行,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保证。我们缺乏这样一套支出定额体系。另外,没有定额标准,也很难确定资源工作合理的支出规模,如何保证、保证多少很难做到比较客观地衡量,也给预算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如果预算编制不能真正符合实际开支的需要,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执行中的各种问题,计划的随意性大,挤占挪用,事业任务不能顺利完成。

2、部门预算编制难以做到反复求证。

财政部门预算控制数下达各部门后,按要求必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求证。但是一方面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受到很大限制,另一方面基层单位编制预算不含年初结余、收费及罚没款。

预算编制过程中,由于时间和传统做法的影响,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部门上下级之间缺乏沟通,对实际需求了解不够。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财务部门在核定预算时,缺乏客观依据,该安排的项目还是以专项列支如:环卫所油费、维修费等由市容局列入专项预算,没有细化到基础单位。这些做法都对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造成一定的损害。影响各部门预算编制的积极性,预算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另外,预算编制也比较粗,许多项目都还沿袭了过去切块打捆的编报办法,没有按要求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在具体执行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不仅很难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衔接,不能起到预算管理监督的作用,而且容易滋生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完善部门预算审计的建议

1、加强对预算单位支出定额的审计。

审计预算支出定额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要对业务工作量化指标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比较审计,了解单项业务工作的定额标准。其次对经费支出按性质划分为基本人员机构支出、基本业务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审计,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再次,对业务工作的内容的审计,需要各类专业人员的加入,从基层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入手,真正做到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求证。保证部门预算完整、真实、科学。

2、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审计,创新审计思路。

审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重点审计财务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包括采购计划编制的合规、合法性,各项收入支出的编制是否都按照了“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3、部门预算审计要审计财政部门内部机构,上下级单位之间,单位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往来情况,保证部门预算确实真实。

目前各部门为各项事业发展任务和财力的可能性,尽可能地争取国家投入,同时尽可能地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最重要、最急需的项目,往来情况的审计使我们更加了解部门机构设置、编制方案和业务性质,提高审计力度,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按《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细化部门预算。

细化部门预算的,除了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按调整细化的预算科目和支出定额编制安排各项事业经费的支出预算外,关键在于基本建设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预算的细化。在我区每年基本建设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中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财政部门应在基本建设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预算编制试点。

5、进一步树立部门预算的法律权威性。

经批复的部门预算是本级总预算的组成部分,是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编制,经过权力机关批准实施的,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预算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经规定的程序审批,都无权进行修改。过去我们在预算编制方面强调得比较多,在执行方面抓得力度不够,管理不严;抓财务人员多,对实际用款部门的领导和职工宣传不够。因此预算的权威性一直没有树立起来,存在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规模的现象。随着预算的进一步细化,这方面的问题会更加突出,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同时,还要从制度上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管,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健全内控机制,抓好源头治理。

6、相关单位领导重视、多部门合作,夯实预算准确性的基础。

各单位法人以及相关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履行预算工作的主体责任,有效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编制预算工作,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的关键。各相关部门应按照统一部署,努力做好职责单位内的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实现预算从基层编起,夯实预算准确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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