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政府投资审计过程中,建设项目工程量失真、虚报的现象相当普遍。据审计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现象和原因:
一、现场计量与场外审计分离,签证不准
现在建设工程目前基本上采取的是现场计量与场外审计分离的二步走的管理形式。结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投标文件等场内外资料等,这就造成了签证单盲目签证,事后补签,签证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及时间性不强,及时性差。搞结算审核工作的工程师并不与施工同步,施工时一般不到现场。这就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现场监理人员对造价管理和有关规定掌握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有的签证由施工单位填写,不认真核实就签字盖章;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以少报多,蒙哄欺骗签证人员,有些现场代表碰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结算时搞突击,各部门互相扯皮推卸责任;有的施工承包单位为了中标,投标报价很低,为了保住预期的利润对包干工程偷工减料,对非包干工程进行大量的施工签证,施工现场的乱签证,扰乱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造成人为误差
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是结算编制的基础。工程量计算误差主要包括在定额中子目录再次计算、计算单位不一致而造成工程量的小数点错位及计算错误。
三、套用定额理解不能统一,造成高估冒算
对定额中的缺项套用子目或换算的理解有出入、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换算系数、高套定额。
四、材料价格设计不明确或清单描述不清造,成价格悬殊
因设计不够详细,往往有部分主材的型号、材质在设计中没有明确;除去规定的材料价格外,还有部分采用的是市场价或信息价,由于招标清单可能也没有描述明确,双方就有会发生分歧,施工单位就会高估材料价。
五、乱用定额取费标准,就高不就低
有的施工单位不按合同要求即投标文件一致性的原则套用费用定额。例如有的县(镇)工程税金的却套用市区的费率等。把费率中包含的内容另外列项计算,例如综合费率中已包含文明施工,有的施工单位又把现场施工围档另外报计;利用定额单价的换算抬高项目单价有的增加什么意外保险费用的等情况。
六、编制人员业务水平不过关,职业操守有遐疵
极少数的结算编制人员业务水平不过关,职业操守不端正,故意计算错误等,以致结算金额严重偏离实际。
七、合同签定及签证有纰漏
发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合同及现场签证中所描述工程实际用词不严谨或模糊而导致结算时无法明确造价,只能通过协调解决,造成结算高估。
八、中介机构的咨询费用是用审减额度来支付业务费
施工单位顾虑结算审计卡得太紧。送审结算是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的,中介机构的咨询费用是用审减额度来支付业务费,这就促成了施工单位在送审额加大水分多报结算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