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原因,在我国许多地方存在着为数众多的行政挂靠企业。这类企业一般是由政府部门出资成立,表现形式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的实体。由于与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具有社会性和公益性服务功能,是主管部门职能的延伸,完全市场化经营的不多。从目前看,这些企业在管理体制和企业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诸多弊端,其管理体制亟待完善。
一、政企不分。主要表现为部门职能延伸企业依附于主管部门职能收费,垄断经营;人员、资产、经费、重大事项决策权等均由主管部门实际控制,基本上作为主管部门的“内部科室”管理,人财物与主管部门混用、交叉现象较普遍。
二、企业成为主管部门经费“自留地”,削弱了财政分配调控能力。调查发现,在部分承担行政部门职能延伸业务的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着上缴收入全额回拨原单位,并用于主管部门一般公务经费支出的现象,成为相关部门经费的重要渠道。未能体现按照“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原则区别管理,统筹安排。
三、政府非税收入由企业收取,未全额纳入财政管理。例如,景区场地收入、道路清障费等都应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由政府部门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纳入财政管理。而在实际的征收管理过程中许多企业只将收入的一部分上缴主管部门纳入财政管理,剩余的作为企业收入留存,甚至全部作为企业收入留存,未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存在公款私存及白条抵库问题;二是会计信息失真,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三是公司税金提缴不正确。
针对目前行政挂靠企业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完善管理体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政府出资的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产权界定尽快规范理顺。规范企业用人和资产管理行为,纠正人员混编、资产混用问题,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国有企业收入实行分类管理。对国有企业收入进行排查,分类管理。对其中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于完全市场化经营取得的收入由企业自行管理,逐步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既有应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又有通过市场化经营取得收入的,企业要单独设帐,分别核算费用和支出;不能单独核算或核算不准确的,全部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全额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三、强化企业监督,完善内部管理。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挂靠企业监督,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四、完善财政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对会计从业人员加强会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修养,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督检查,严格非税票据的领用和缴销,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到经济实体中报销各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