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暂付款规模过大问题应引起重视
近两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地方各级财政暂付款增长过快、规模过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和财政资金效益的发挥。
造成地方财政暂付款规模过大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财权和事权不统一,影响了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年内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象严重,以致年末为掩盖财政赤字不得不将一些已经形成的预算支出冲入暂付款。二是年末出现的大量资金调剂,因当年无法列入预算支出,故列入暂付款。三是土地、建设投资、城建等部门的财政借款,因偿还资金一时无保障,造成长期跨年度挂账。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暂付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借给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不得长期挂账、应及时清理结算,原则上年终无余额。财政暂付款规模过大,占用了大量的财政预算资金,加大了财政预算资金调度难度,难以保证财政预算正常执行。因此,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重视和加大对暂付款的清理、追欠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