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媒体报道,最近,昆明市东川区出台了《昆明市东川区区管领导干部离任绿色责任审计制度(试行)》。在此之前,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也出台了《平阳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绿色责任审计实施意见(试行)》,这两项制度(意见)明确规定,要依法对本辖区相关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绿色责任的总体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审计内容包括任期内执行绿化造林、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污染治理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以及相关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等。审计结果将在当地予以公示,并作为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众所周知,我国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让全体人民迎来了比较丰富的物资生活。然而,这种经济增长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靠高耗能、高污染支撑的,其后果是土壤污染恶化、水质下降、生态系统退化等环境问题突出,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大制约因素之一。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永续发展的美丽中国,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而从根本上来说,倘若增长率、财政收入依旧是主要的考核指标,那么一些地方盲目追求GDP的冲动将难以遏制,一些地方重速度轻质量、重扩张轻效益、重开发轻环境的观念恐怕难以改变。因此,从根本上防止走过去的老路,不仅需要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也需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可喜的是,追求绿色发展的理念已逐渐在在全党和全国人民心中达成共识。一些地方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标准,以“绿色GDP”考核为主,可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投资、工业、城镇化率等指标。
将“绿色GDP”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评价范围,与之相适应,领导干部责任审计也必须与时俱进,将绿色生态建设纳入其审计的内容,这对审计工作是一个新的挑战。我国对涉及绿色生态内容的审计,虽然开展的时间较早,但内容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对其财政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管理方面进行审计,而对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各级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环境政策、制度,以及对某地区资源环境利用和保护的整体评价方面显得单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效能的发挥。同时,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按现行规定主要侧重于对与直接反映经济活动等有关内容的审计,而涉及“绿色GDP”的内容则很少。审计机关应从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绿色审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牢固树立正确的绿色审计理念。
将生态建设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意义重大,这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一种有益尝试,同时也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为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