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审计动态
 
应重视建设项目尾工工程的监管
编稿时间: 2013-03-21 12:00 来源: 未知来源 
 
 
 近几年来,审计机关将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作为建设项目审计的重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对一般已竣工建设项目尾工工程实施审计监督很少,甚至成了审计的盲点。
    建设单位对尾工工程管理失控,主要表现在立项不合规、规避招投标、结算高估冒算等。如某公路一个标段主体工程交付使用后,在试运营期内陆续完成了房建工程、健康监测系统等尾工工程建设。房建工程原中标合同金额998万元,由于工程开工滞后、施工期材料涨价,施工单位申报经建设单位审批工程结算2104万元,审计核定为 1725万元,审减379万元;健康监测系统项目中标合同金额1039万元,施工单位改变施工方案施工,建设单位违规同意作设计变更处理,违规调增结算215万元;房建附属工程围墙项目,建设单位未招标,根据施工单位编制预算签订了140万元的合同,审计核定审减37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结算审计综合审减率达到了20%以上,相当于主体工程的十倍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尾工工程普遍结算时间滞后,往往在主体工程建设竣工交付使用后一至两年内完成并结算,与主体工程审计时间错位;二是建设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在试运营期流动性较大,留守人员相对缺乏技术力量;三是建设单位责任人员有主观放纵行为,把尾工工程项目变成“关系工程”,让利挂靠施工的社会人员,谋取私利。
    审计呼吁,加强尾工工程监管,促进尾工工程规范化管理,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