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村民公示涉农补贴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是严格执行各类涉农补贴政策的必要程序。然而,少数村干部优亲厚友,虚报基础数据套取补贴,履行涉农补贴公示程序遮遮掩掩、流于形式,逃避群众监督。主要表现为:一是公示时间太短。公示时间局限于申报阶段,过于集中且短暂,接受群众监督的时间较为仓促。二是公示地点单一,大部分村仅仅在村办公场所附近进行公示。行政村合并后,村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村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多数村民根本看不到公示。三是公示形式简单。主要是以张贴形式进行,内容密密麻麻,看起来既费劲又费时,大多数村民并不关注他人及全村的补贴情况,只关心涉及自身利益的补贴情况。
为了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至千家万户,将涉农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做到阳光操作。镇村要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涉农补贴公示,要勇于公示、主动公示,彻底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一要全程公示。公示时间要前延后伸,不仅在申报涉农补贴阶段要集中公示,还要做到补贴过程期间公示。二要分层次公示。组织上,分镇、村、组三级进行公示;内容上,不仅要公示涉农补贴政策、享受补贴的条件、申报程序和方法,还要公示享受对象的基础数据、标准和金额;对象上,要向不同年龄结构和知识水平的村民公示,既要向长期在家务农村民公示,又能向常年外出村民公示。三是多形式公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村务公开栏、短信平台等阵地作用,灵活运用电话、政府网络平台查询等形式进行公示。要增强公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长期在家务农、年龄较大、知识水平不高的村民,以村组为单位放大张榜公示。四要实施责任追究。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举报渠道,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一经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纪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