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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审计局率先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
编稿时间: 2019-12-17 11:48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近日,汨罗市在岳阳市范围内率先制定出台了《汨罗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办法》,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审计评价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象主要包括各镇党政主职干部和自然资源、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和砂石资源等与自然资源资产相关的政府工作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执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自然资源资产审批管理及综合利用、自然资源资产规划制定实施及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自然资源资产可持续发展情况等方面。

在实施方式上,《办法》规定围绕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有关管理活动等情况单独立项开展审计;结合财政、投资、金融、企业、外资等类型审计,对涉及到的自然资源资产事项纳入审计内容进行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包括相关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并借鉴其他审计中涉及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统一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办法》还明确了审计评价标准,运用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包括进行纵向和横向的自然资源资产消耗、规模、质量、价值等情况比较,运用与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责任有关的指标量化分析,将领导干部履行相关责任的行为或事项置于经济社会环境中加以分析等。                                                       (汨罗市审计局  张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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